发布机构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号 | 苏工信中小〔2023〕83号 | 制发日期 | 2023-03-03 |
各设区市工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推荐申报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推荐
请各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严格按照企业申请书(附件1-2)“第十部分”所列初核指标,认真对企业填写内容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同时,按照不低于推荐企业总数30%的数量开展实地抽查并填报抽查结果。
二、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各地组织并指导企业于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确认填报无误后,从系统下载打印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线下报送。“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3年5月10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企业佐证材料参照统一封面目录(见附件5)汇编扫描成一个PDF ,并以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的全称命名;线下材料报送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务必与线上数据保持一致。
各设区市工信部门须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并同步完成线上审核提交。报送材料包含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正式推荐行文(一式一份),企业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企业复核申请书、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3、4,各一式一份);以及附件3、4的可编辑电子版,附件5的盖章扫描PDF版(电子版材料光盘刻录,附件5按照推荐汇总表顺序排序)。
三、有关要求
对于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请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企业参照《关于组织开展审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更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于4月20日前报送更名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
省工信厅 025-69652765,69652751
南京市工信局 025-68788820
无锡市工信局 0510-81821688
徐州市工信局 0516-83861958
常州市工信局 0519-85681230
苏州市工信局 0512-65117581
南通市工信局 0513-85099502
连云港市工信局 0518-85820151
淮安市工信局 0517-83750652
盐城市工信局 0515-86660566
扬州市工信局 0514-87868159
镇江市工信局 0511-85023977
泰州市工信局 0523-86839267
宿迁市工信局 0527-84338553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3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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