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
号 | 中石化联科发(2023)48 号 | 制发日期 | 2023-03-16 |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突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引领产业发展作用显著的石油和化工行业创新型企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自2004年以来开展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旨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形成完善的研发组织体系,集聚高端创新人才,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创新发展。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正式启动2023年度“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符合《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附件1)中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向认定办公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与装备部)申报。
(二)编写《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2),该申报书可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网站(http://www.cpcif.org.cn/cpcia-kjyzbb/#/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下载。申报书打印2份,盖章后,寄送至认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文档(盖章版扫描件)发到认定办公室联系人邮箱:liruiyun1019@163.com。
二、申报、认定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0日
认 定 时 间 :2023年9月30日前
三、联系方式
认定办公室: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与装备部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4区16号楼726室
邮编:100723
联系人:李瑞昀 王翊民
电话:010-84885726 010-84885523
传真:010-84885052
电子邮箱:liruiyun1019@163.com
备注:联合会将向最终获认定的企业收取一定的认定、宣传费,再无其他费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1.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2.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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