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中国石化联合会 | ||
号 | 制发日期 | 2024-06-20 |
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指南》,旨在减少塑料垃圾的环境泄漏,提升塑料垃圾末端安全处置水平,推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和处置全过程的管理。《指南》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指南》适用于塑料废弃物回收和再利用的管理和应用,规定了塑料废弃物回收和再利用过程中的来源、回收、质量要求、材料标准和产品规范等相关技术内容,以及消费前和消费后来源产生的塑料废弃物回收和再利用的多种方式。其中,材料回收方式包括机械再利用、物理再利用、化学再利用和生物再利用;能量回收方式是以塑料废弃物或衍生燃料代替初始矿物燃料能源,生成热能、蒸汽或电能。此外,《指南》建立了在回收过程中所有步骤中需要考虑的一般质量要求,并为材料标准、测试标准和产品规范提供通用建议。
据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统计,我国每年回收废塑料超过1800万吨,回收利用率位于全球前列。目前,在废塑料回收和利用过程中,存在前端回收分散、不规范等问题,这为废塑料的高值化再生和应用带来挑战。
近年来,我国正在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 ,对加强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等作出详细部署。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指南》的修订和实施将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开展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研究评价,加强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治理、监测、防治技术和政策研究等,有助于提高塑料回收利用率,优化资源效率和环境效应,推动塑料价值链综合治理。未来,随着回收方式不断创新、处理技术不断提升、回收网络日趋完善、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国内废塑料回收行业将向现代化、集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形成更加完善的塑料循环经济系统。
有业内专家建议,企业开展废塑料回收和再利用时,要充分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加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构建基于全链条的绿色供应链体系,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价值。相关单位可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灵活采取平台竞价、公开招标、进场交易、在线拍卖等方式,充分挖掘闲废物资市场价值。通过发挥废旧物资处置平台的作用,贯通产业链上下游,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与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循环和绿色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