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
号 | 工信厅规函〔2024〕316号 | 制发日期 | 2024-08-12 |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为引导广大制造业企业深刻认识数字化转型的重大意义,调动激发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的积极性,交流互鉴实施数字化改造的成功经验做法,现组织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体
案例主体包括省级地方政府、市级地方政府、重点园区(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等)和制造业企业。其中,省级和市级地方政府案例侧重为推动本地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采取的政策举措和组织模式等典型经验做法;园区案例侧重为推动园区内企业数字化改造采取的主要做法,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升级基础设施、促进园区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链式改造、强化公共服务保障等;企业案例侧重聚焦解决企业痛点问题运用的数字化技术产品、采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等,突出行业特点。
二、案例征集要求
(一)案例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与价值取向,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夸大陈述。
(二)案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
(三)案例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实效性,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清晰,资料详实,图文并茂,按照规范格式编写(详见附件1),字数不超过2000字。
三、案例征集程序
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案例征集工作,按照上述要求审核把关后遴选5个案例(省级政府1个、市级政府1个、重点园区1个、制造业企业2个),填写附件1和2,于2024年8月26日前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电子版发送至zzyszhzx@163.com。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编发2024年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陈影 010-68205103/18002329769 010-66038830(传真)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李思远 010-62303123/13911968265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8月14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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