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日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一起对百年品牌侵权案的判决,原告江苏南化永大实业公司胜诉,被告南京红三角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江苏红三角肥料有限公司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500万元。
案中两被告登记并使用“红三角”字号,容易使消费者对其产生混淆或误认;使用的“第一包”“新三角”等字样,亦能印证其对原告构成不正当竞争。法庭还认为,“红三角牌”亦处于变革创新转型发展之中,两被告侵权对著名商标的发展不利。
“红三角牌”商标是我国著名商标,为南化公司的前身永利化学公司注册,迄今已近百年。“红三角牌”化肥以卓越的品质享誉海内外,为我国粮食作物优质稳产增收提供了可靠保障。
南化永大实业公司作为“红三角牌”化肥业务的经营实体,近年来积极推动品牌质量建设,贴近我国粮食主产区发展化肥业务取得了不俗业绩。他们贯彻国家改良土壤、减肥增效的政策要求,首次中标由地方政府主持的测土配方肥招标。联手南京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进行新特肥产品、施肥服务新模式开发,参与组建了江苏省“智能+肥料”创新战略联盟和中国-东盟“智能+肥料”联盟,拓展优化了品牌市场环境。2020年,公司“红三角牌”化肥销售量超过20万吨。今年1至7月份销售量12.8万吨,创近年来最好水平。
南化公司作为“红三角牌”商标的权利人,始终传承“相信科学、发展实业、顾全团体、服务社会”的四大信条,坚持品牌质量战略,在积极开展品牌质量宣传、规范品牌标识管理的同时,持续开展质量创优等系列工作,不断擦亮金字招牌。2020年,该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了2.74个百分点,其中苯化工类拳头产品质量已连续29年保持行业领先,近九成供应高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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