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为90.6%,比2016年上升23.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为0.4%,比2016年下降6个百分点。”南都记者从1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介绍“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1+N”规划政策体系有关情况的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长江经济带水质显著提升。2020年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劣Ⅴ类国控断面全部消除。
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司司长罗国三介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座谈会上的新指示精神,科学谋划“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举措,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以《“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为统领,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湿地保护、塑料污染治理、重要支流系统保护修复等系列专项实施方案为支撑的“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1+N”规划政策体系。目前,已批准印发6个,“十四五”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4+1”工程实施方案等7项规划政策 正履行报批程序,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2018年以来长江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转超过8千家
“城镇污水垃圾污染、化工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污染和尾矿库污染是造成长江经济带水污染的主要方面。”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王善成介绍,实施“4+1”工程既是长江大保护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治本之策。
王善成表示,2018年以来,沿江11省市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4+1”工程,不断完善治理设施,加强运行管理,消除水环境污染隐患,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王善成用一系列数据介绍了这五项污染治理的进展。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有效提升,长江经济带城市集中式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江干流沿线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化工污染治理有序开展,严格化工产业准入,大力推动化工企业搬改关转,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沿江化工企业累计搬改关转超过8000家,长江干流沿线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基本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从60%提高到75%;
船舶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加快建设长江港口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基本实现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或船舶移动接收全覆盖,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备改造,2020年累计使用港口岸电约5000万度,较2019翻了一番;
尾矿库污染治理加快推进,“一库一策”实施污染防治,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停用超过三年的尾矿库基本完成闭库。
在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王善成也指出,沿江11省市污染治理设施还存在一些问题,很多城市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规范;沿江化工产业发展水平不高,部分化工企业环保安全设施不完善,搬迁改造投入不足;农业面源污染量大面广,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不高;一些地方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处置衔接不顺畅,全过程监管不到位,船舶岸电使用率有待提升;部分尾矿库环保安全设施不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不健全,治理工作仍需强化。
加快“老旧破”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化工企业园区依证排污
王善成表示,站在“十四五”新起点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有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推进“4+1”工程,加快补齐污染治理短板弱项。
具体来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方面。聚焦截污治污,系统排查、下大力气解决雨污管网“混错接”问题,加快“老旧破”污水管网更新改造,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推动垃圾渗滤液全收集全处理,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
化工污染治理方面。重点推进化工园区评价认定,建立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两张清单。严格落实依证排污,推动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稳定达标排放。按照“严控增量、淘汰落后、优化布局、改造升级”的原则,稳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加快化工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智能化改造,通过技术升级减少源头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着力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加快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整县制粪肥还田和粪肥检测能力建设。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从严控制水产养殖抗生素使用。
船舶污染治理方面。深入推进船舶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推进船舶岸电受电设施和船岸插接件标准化改造,提高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比例。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型、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加强水上洗舱站、绿色综合服务区管理。
尾矿库污染治理方面。全面排查复核尾矿库治理情况,完善尾矿库渗滤液和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截洪沟等截排水设施,推进尾矿库闭库治理和销号。探索尾矿库尾砂的高效综合利用,健全尾矿库安全环境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尾矿库风险隐患。
王善成表示,通过落实“4+1”工程实施方案,促进生态环境问题标本兼治,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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