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号 | 商资函〔2021〕523号 | 制发日期 | 2021-11-02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加强对国家级经开区工作指导,商务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商资函〔2021〕523号,以下简称《通知》),从认真做好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强化稳外贸稳外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有序引导绿色低碳发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开发区动态管理、加强经验复制推广和宣传工作、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等九个方面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通知》还要求各相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强指导协调,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督促国家级经开区加快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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