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号 | 制发日期 | 2021-11-01 |
石化化工行业覆盖生产、生活诸多领域,是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柱。推动石化化工行业对照先进水平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可以降低工业领域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势头,推动石化等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随《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同步出台了《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将有力提升我国石化化工行业能效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一、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潜力巨大
我国合成氨、电石产量居世界第1位,炼油能力、乙烯产量居世界第2位。2020年,我国主要化学品产量和表观消费量分别增长3.6%、4.6%。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十四五”时期,石化化工产品需求量将不断增长,但受产品属性和工艺特性影响,石化化工产品单位能耗较高,行业能源消费总量较大。在石化化工行业开展节能降碳行动,有利于缓解部分地区能耗高企现状,腾出发展用能空间。
二、推动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具有良好带动效果
“十二五”以来,石化化工行业年均能源消费增速整体呈下降趋势。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2020年产品单位能耗比2010年分别下降4.4%、7.8%、8.7%、6.7%,但仍具备较大节能降碳改造空间。推动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四个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深挖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潜力,对于控制行业能源消费总量、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三、能效标准是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的重要依据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部分石化化工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已无法满足行业技术进步、能源供应安全的发展需要,亟需完善节能降碳标准体系。《方案》通过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确定各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在此基础上,参考国家现行能耗标准,科学划定各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作为企业实施改造的基准门槛。当前,石化化工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在10%左右,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比例在30%左右。通过鼓励企业对照标杆水平实施挖潜改造,力争在2025年,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
四、能效标准是石化化工行业改造升级的有力支撑
当前,一些产能建成时间较长,与新建装置相比经济性差、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高,长期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急需淘汰退出或整合提升。严格能效标准,能够鼓励大中小企业向先进水平靠拢,有针对性、适宜性地开展技术改造,提升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方案》提出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规定,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推动电石生产系统总规模10万吨/年及以下电石装置、单套规模30万吨/年及以下乙烯装置加快退出,同时引导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参照标杆水平要求实施改造升级,有利于加快推动石化化工行业改造升级。
五、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需要科学有序分类推进
《方案》统筹考虑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实施路径。一是建立技术改造清单。摸清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企业项目能效情况,树立标杆、带动落后、强化监督。二是稳妥有序开展改造。制定石化重点行业企业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禁项目违规上马、未批先建,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民生稳定。三是强化配套监督管理。加强源头把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能耗和碳排放监测与评价体系,完善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监管体系。
六、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需要加强政策保障力度
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工作,需要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更多依靠市场机制促进节能降碳。为此,《方案》提出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产业政策标准,坚持从高定标、分类指导,密切跟踪国内外先进水平,科学设定能效基准水平,适时修订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二是采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强化产业政策标准协同力度,利用绿色电价、节能审查、失信联合惩戒等,推动企业分类实施改造升级。三是发挥财政金融政策激励作用,落实节能降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示范应用节能低碳技术装备。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 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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