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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政策 《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发日期 2021-11-15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财〔2021〕15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便于理解《指导意见》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在2020年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郑重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2021年4月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大力推进经济、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2021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世界领导人峰会上指出,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就绿色低碳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强调要围绕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意见》(国发〔2021〕4号),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1年10月,我国正式公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重点启动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工业是创新驱动、产业变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也是我国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全国整体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需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内容,有利于引导金融资源通过绿色化的渠道向工业高质量发展汇聚,推动工业稳增长和有效投资,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对促进我国经济全面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指导意见》主要思路是什么?

《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商业可持续的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路径,加大对工业绿色发展重点方向的金融支持,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障产业与金融共享绿色发展成果,促进工业文明与自然文明和谐共生。

一是丰富工业绿色发展内涵。《指导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工业绿色发展是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明确了价值导向;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生态保护和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关于“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理念,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开辟了全新路径。

二是系统谋划重点发展方向。《指导意见》在做好与相关规划和政策 衔接的基础上,提出工业绿色发展重点方向和产融合作主要任务,以工业高端化、智能化支撑绿色化,以工业绿色化引领高端化、智能化,通过绿色技术驱动工业经济规模化、系统化转型,使工业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促进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增效,努力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资源、生态良性循环。

三是推动金融加大全面支持。发挥多元化、多层次金融体系功能作用,加强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联动,用好现有政策工具与加强金融创新相结合,形成长期稳定投入机制,推动工业全方位、全周期绿色发展:从产业维度,涵盖工业自身的绿色低碳转型、电子与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赋能一二三产业绿色发展等全方位融合发展;从技术维度,统筹工业碳减排、零碳化、碳捕集、增碳汇等全流程集成创新;从产品维度,考虑能源、原料、制造、流通、消费、共享、回收、再利用等全周期节能减排、降本增效。

三、工业绿色发展重点方向有哪些?

《指导意见》立足当前我国工业绿色发展实际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消费链以及国际合作5个方面,提出工业绿色发展8个重点方向,推动工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绿色转型。

在技术研发创新与应用方面,一是加快绿色核心技术攻关,包括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研发和减碳、零碳和负碳技术综合性示范。二是支持关键技术产业化,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船舶、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三是加快电子信息技术与清洁能源产业融合创新,包括新型储能电池、智能光伏产业等。四是支持绿色低碳装备装置、仪器仪表和控制系统研发创新。

在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方面,一是加快绿色工厂建设和高耗能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和能源、水资源管控中心建设。二是促进绿色工业园区、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各类载体规划布局、能源资源利用、运行管理等绿色化。三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产品一致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加快内河与沿海老旧船舶电动化、绿色化更新改造,引导“两高”企业搬迁重组等。

在构建完善绿色供应链方面,一是推动绿色产业链与绿色供应链协同发展,构建供应链绿色管理体系。二是推进采购、制造、包装、运输、回收等全生命周期绿色化。三是在汽车、家电、机械等重点行业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开发推广“五易”绿色产品谱系。四是大力发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五是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智能+”的回收利用与共享服务新模式。六是加强产品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工厂数字化绿色提升等系统解决方案供给。

在促进绿色低碳消费方面,一是开展产品绿色设计,扩大高质量绿色产品有效供给。二是促进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建立电商平台绿色低碳产品销售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加快发展面向冰雪运动、海洋休闲、郊野经济等场景的设施装备产业。四是推动高清视频、新型显示等技术突破,拓展数字绿色消费场景。五是发展具有文化传承意义和资源盘活效益的传统技法工艺,推广生物质取材产品,支持苗绣、桑蚕丝绸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

在推进绿色国际合作方面,不断提升中国工业绿色发展影响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世界可持续发展。一是制定重点行业碳达峰目标任务及路线图,支持智能光伏、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鼓励建设中外合作绿色工业园区,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在国内转化落地。三是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绿色综合 和共性技术平台,推动我国新型绿色技术装备“走出去”和标准国际化。四是推动国内外绿色金融标准相互融合、市场互联互通,吸引境外资金参与我国工业绿色发展。五是支持开展“一带一路”低碳投资。

四、如何构建完善工业绿色发展领域的产融合作基础?

《指导意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从标准体系、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三方面完善产融合作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碳核算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动绿色金融快速健康发展。一方面,构建工业企业碳核算方法、算法和数据库体系,率先对绿色化改造重点行业、绿色工业园区、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碳核算,助力金融机构识别绿色项目、绿色企业,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工业绿色发展的能力。另一方面,规范统一绿色金融标准,完善绿色债券等评估认证标准,推动国内外绿色金融标准相互融合、市场互联互通,增强金融机构、境外资金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动力。

二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引导金融体系有效支持工业绿色发展。一方面,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完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中涉及工业绿色发展的分类,促进信息充分共享,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性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平台,推动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相关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环境信息,支持信用评级机构将ESG因素纳入企业信用评级,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产融信息对称。

三是加强产融合作平台建设,促进产融双方精准高效对接。将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为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增设“工业绿色发展”专区。推动建立跨部门、多维度、高价值绿色数据对接机制,整合企业排放信息等“非财务”数据,对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探索构建系统直连、算法自建、模型优选、智能对接、资金直达的平台生态,推动金融资源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提高平台服务质效。

五、《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关键性的金融政策举措?

《指导意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围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改革创新试点等多个方面出实招、出硬招,提出一系列有突破、可操作的有效举措。

一是加大优惠信贷支持力度。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合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政策,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通过调整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式引导信贷资源配置,积极发展绿色信贷、能效信贷,推动“两高”项目绿色化改造,对工业绿色发展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二是提高直接融资便利度。研究有序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长期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降低融资费用。依托科创属性评价,研究建立绿色科创企业培育引导机制,支持“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鼓励推广《“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发展跨境绿色低碳投融资。

三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在绿色低碳园区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基础设施REITs)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绿色建材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应用、老旧船舶电动化改造、绿色设计产品推广等方面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金融产品,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碳期货市场,规范发展碳金融服务。

四是开发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综合利用并购贷款、资产管理等一揽子金融工具,支持产能有序转移、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等。积极探索发展专业化的政府性绿色融资担保业务,促进投资、信贷、担保等业务协同。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材料和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机制作用,加快新产品市场化应用。

五是提高绿色保险服务水平。鼓励保险机构结合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和环境风险变化情况,科学厘定保险费率,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企业投保环保技术装备保险、绿色科技保险、绿色低碳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产品。鼓励将保险资金投向绿色企业和项目。利用智能网联等新技术提供基于行为数据的保险(UBI)等金融解决方案,引导绿色低碳的生产消费行为。

六是加快发展绿色投资基金。做强做优现有绿色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国家级基金加大对工业绿色发展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工业绿色发展基金,推动绿色产业合理布局。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向绿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

七是发挥金融科技支撑作用。加快金融科技应用,对工业企业、项目进行绿色数字画像和自动化评估,提升个性化服务能力。根据产业链数字图谱和重点行业碳达峰路线图,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以绿色低碳效益明显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核心,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探索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新场景、新应用,开展碳核算、碳足迹认证业务等。

八是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推动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率先开展碳核算和绿色金融标准先行先试工作。适时扩大试验试点范围,将工业绿色发展较好地区优先打造成绿色金融示范区。支持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立工业绿色发展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工业绿色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积极申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六、《指导意见》在哪些方面体现工业赋能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功能?

工业绿色发展覆盖国民经济行业3个门类41个工业大类,既包括工业自身的绿色低碳转型,也包括为所有行业提供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资源循环等所需装备和技术的制造业。通俗起见,按以下分类列举《指导意见》中明确的工业赋能领域重点支持方向。

一是“减量化”。主要是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的总体减量化。比如:利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新型工业化治理能力,优化产能布局与资源配置,提升产品一致性、可靠性和稳定性,推行共享制造和按需生产,以最小资源环境代价精准适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引导适度消费、有效消费、低碳消费。

二是“循环化”。主要对无法减量化的资源,提高循环与综合利用效率。比如:推广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促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针对汽车、纺织、家电等产品的生产消费、周转更新、回收处理与再利用,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智能+”的回收利用与共享服务新模式;鼓励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企业积极参与矿山修复,加快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址等搁浅资产,丰富工业的文化、旅游、教育、科普、“双创”等功能,健全生态循环价值链。      

三是“洁净化”。在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及其他产业绿色发展方面,推动相关装备技术和解决方案积极发挥作用。比如:支持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器、绿色船舶、绿色建材、绿色农机、新能源动力、高效储能等技术产业化发展;加快电子信息技术与清洁能源产业融合创新,推动新型储能电池和智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工业企业开展全要素、全流程绿色化及智能化改造。

四是“无害化”。主要对目前技术难以净化处理、不得不排出的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理。比如:采用有害物质替代与减量化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推动水、气、固体污染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研发推广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扩大封存规模。

五是“绿色化”。主要发挥工业在增碳汇、减碳排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对冲工业碳排放影响。比如:推进农林渔碳增汇等模式的技术设施研发;在国土绿化、生态修复、海绵城市与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提升装备化、智能化供给水平;推动超高清视频、新型显示等技术突破,拓展数字绿色消费场景,或加快发展面向冰雪运动、海洋休闲、郊野经济等场景的设施装备产业,引导绿色生活,间接减少碳排放。

七、如何推动《指导意见》落到实处?

《指导意见》以政府推动、市场导向、创新驱动、系统发展等为原则,推动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突出市场主体作用,完善配套保障措施,构建互利共赢的产融合作生态。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推动完善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财税、政府采购、绩效考核等配套政策措施。各地要研究提出本地区实施方案,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工作统筹和动态跟踪,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对取得明显实效的地方、金融机构和企业给予表扬激励。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获取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提供便利。鼓励各地发展工业绿色低碳研究评价第三方机构,支撑金融机构更好地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率先在所属高校、科研院所探索推进相关专业学科与产业学院建设,加强跨领域复合型人才培养,强化产融合作人才保障。

三是凝聚发展共识。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提高全社会对工业绿色发展的认可度。推行低碳主义、节俭主义,塑造和引导绿色消费新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绿色工业、绿色产品和绿色金融科普宣传,营造绿色金融发展良好氛围,不断开拓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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