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
号 | 苏科高发〔2022〕49号 | 制发日期 | 2022-03-01 |
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推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质增效, 根据《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206 号)、《江苏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41 号)和《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苏科高发〔2020〕346号),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 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以下统称“孵 化器”)。
二、评价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评价流程
1.单位填报。本次评价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各孵化器 登 陆 “ 江 苏 省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 网 址 : www.jstbi.com),填报“2021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 价自评报告”(见附件1,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并在线提 交至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 审核。
2.地方审核。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高新 区管委会对各参评单位提交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 后,再提交至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所有数据和材料 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重点审核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较大、此次补充填报的非年报数据或逻辑关系存在异常的数据和 材料。
3.专家评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评价材料进行评审,形 成绩效评价结果。孵化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 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
4.结果运用。省科技厅对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作为2022年度省级督查激励名单评选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为D类的省级孵化器,取消其省级资格。
四、材料填报
1.各孵化器登录系统后,据实填报“自评报告”,其中主 要定量指标数据由2021年度孵化器年报自动生成,原则上不予修 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等4个火炬年报统计之外的 定量指标数据需孵化器补充填报。此外孵化器需就“孵化器运行 管理机制及团队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 链条建设工作及成效,公共技术 建设和开展技术服务情 况,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大中小融通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效,开 展国际合作和引进国际创新资源方面的工作和成效,提升区域孵 化水平、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 情况”等定性评价指标提供文字总结。
2.各孵化器将设区市科技局审核通过、生成水印的自评报 告下载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后,连同本单位签字盖章的 审查推荐表,一并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 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审核。为减轻基层单位负担,不要求上报证明 材料,只需备好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核查即可。县(市、区)科 技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审核情况,在审查推荐 表上加盖公章后,与纸质自评报告一并提交所在设区市科技局。
3.各设区市科技局收齐辖区内各参评单位自评报告后,连 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审查推荐表于2022年4月8日前报送至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孵化器要切 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签订信用承诺书,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 据等行为。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 会和设区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 作,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评价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 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厅纪检监察组对主管部门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基层科技主管部门在对本辖区内的孵化器绩效评价材料 审核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 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同部署、同 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 积极主动做好孵化器绩效评价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 质量和办事效率。
3.对未填报2021年火炬年报以及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评价资料的孵化器,评价为不合格;对在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 等不良信用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评价为不合格,涉及失信行为的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张迪 025-83379768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史晓星 025-83232728 康亚飞 025-83232116
电子邮箱:jscxcybgs @163.com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江苏科技大厦2112房间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