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
号 | 制发日期 | 2022-09-20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2021年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中石化联质标函[2020]28号、中石化联质标函[2021]181号文),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的《化工园区中试基地建设导则》《化工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指南》两项团体标准,现均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为使标准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
联系方式:010-84885925
电子邮件:13810788208@163.com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附件:
1.《化工园区中试基地建设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