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院长金之钧在“科学的春天”与中国式现代化30人论坛上提出,中国实现碳中和面临着一些现实挑战,要深入推进“两个轮子驱动,两大领域发力,一个核心抓手”原则。
2020年9月,在联合国大会上,中国承诺将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
金之钧指出,中国实现碳中和目前面临着以下几个挑战:一是到2030年我国人均能耗随人均GDP增加将继续增加,但增长速度明显下降;二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面临巨大压力,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实现碳中和的艰巨性;三是减碳强度与速度前所未有,2030年至2060年,中国平均每年需要减排3.5亿吨,能否实现碳中和是巨大挑战。
面对以上挑战,中国实现2060年碳中和的路径何在?金之钧表示,要深入推进“两个轮子驱动,两大领域发力,一个核心抓手。”
“两个轮子”分别指政府的作用及市场是主体。政府发挥导向作用,也是一把双刃剑,既防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乱象,又防止碳中和中的政治运动化。运动式“减碳”,就是把“减碳”当作短期内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通过发起轰轰烈烈的“运动”来落实目标,而不是用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减碳”须实事求是,量力而为。市场则要持续发挥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在实现碳中和过程中调控政府、企业、民众均遵循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
“两大领域”分别指减碳领域与消纳领域。减碳领域包括:调整一次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降低化石能源结构比例,2060年化石能源从现在的84%调整到20%;调整钢铁、交通、建筑等领域结构,改造工业流程,实现再电气化,电气在消费端从现在的24%调整到2060年的80%;以及能源领域的从化石能源向非化石能源转型发展(风、光、核电、水电)、交通领域的电动汽车和氢能汽车、建筑领域的地热能取暖与制冷和太阳能发电、工业领域的钢铁水泥等。消纳领域包括陆地生态系统现状与潜力分析、海洋生态系统与潜力分析、CCUS\CCS技术、CO₂直接利用技术等。
“一个核心抓手”指碳定价、碳交易与碳税。目前中国的行动非常迅速,但在工业界的准备不够充分。中国CO₂价格较低,远达不到控制温度的标准。按照气候大会达成的共识,到本世纪末,需将全球平均温升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的2℃以内,并努力追求1.5℃温控目标。要实现1.5 ℃温控,2030 年全球全球碳价水平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至80-160 美元/吨 CO₂,2050年则需达到 210-410美元/吨 CO₂,2070 年将达到600-1100美元/吨CO₂。当前,全球已有61项碳定价机制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中,其中31项属于碳排放交易体系,30项属于碳税,共覆盖约120 亿吨 CO₂,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约22%(世界银行,2020)。2021年,随着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启动施行,我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全面启动,降低碳排放成本未来可期。
金之钧指出,中国实现碳中和路径优化的先决条件是“社会总成本最低”。2060年化石能源占比目标和消费终端电力比例目标需重新考量。基于2060年碳排放不高于15亿吨的条件,并详细分析美国在不同转型路径下的能源结构体系,金之钧团队经研究表明,2060年中国化石能源占比40%左右,消费终端电力比例60%左右是最可靠安全、经济上最合算的。
金之钧对碳中和未来发展路径进行了五个方面的基本判断:一是发展是主旋律,2035年GDP翻番,2060再翻番。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是今后发展的首要目标;二是经济发展的驱动力从资源驱动向资源与技术共同驱动发展,资源从一煤独大向天然气、风、光电、地热等多资源共同驱动发展,能源多元发展,2050年前后实现能源独立;三是从当前能源结构和工业结构看,GDP增长与碳排放在2030年时间段呈正相关关系,全国碳排放达峰时间不应过早。达峰后,着重抓单位GDP CO₂排放,建议国家放开能耗总量控制,在中西部地区鼓励高能耗低排放项目,比如电解铝等;四是能源转型过程中应遵循先立后破,循序渐进的原则,先发展清洁能源发电,再逐步退出煤电;储能技术与储能能力建设是关键瓶颈;五是能源公司正在进行从“资源为王到技术为王”的转换中,清洁能源发展中将受到金属资源的制约。
金之钧最后总结道,实现碳中和,需要正确把握处理好五大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能源安全与碳中和的关系,把经济发展与能源安全作为首要目标;二是要处理好国家层面的减排目标与各省市、企业减排目标以及路线图的关系,积极做好在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三是要处理好传统化石能源公司和新能源公司之间的关系。在国家层面重视行业之间的平衡性与协同性;四是处理好近期与长远的关系,着眼长期,着手近期,积极培育颠覆性技术,技术改变能源格局,技术创造未来能源;五是处理好中国与全球的关系,既要顺应或引领时代潮流,又要防止被国外制约我们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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