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38个项目入选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期限为2023年8月—2024年8月。通知要求,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应依据清洁生产审核总体思路,不限于传统清洁生产审核的程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工作。扩大清洁生产审核覆盖范围、受益行业和企业数量,强化清洁生产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重要作用。我省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入选。此前在2022年第一批试点项目中,泰州滨江工业园区、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入选,期限为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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