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起,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试运行,过渡期到2025年底,2026年至2034年逐步全面实施。根据CBAM,欧盟将对从境外进口的水泥、铝、化肥、钢铁等特定产品额外征收碳边境调节费用,被称为“碳关税”。
9月14日,在中国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到尽管欧盟方表示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全球气候问题,但有分析认为,欧盟此举是为提高其产品竞争力。关于碳关税的公平性,国际上和欧盟内部的行业组织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一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不应该对不同国家进口的同类产品实施歧视待遇,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不应区别对待进口和国内生产的同类产品,但欧盟CBAM显然从碳排放的角度对产品进行了“区别对待”;二是根据国际气候治理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不同国家应按照本国的实际情况承担不同程度的碳减排责任,但欧盟CBAM变相将欧盟境内的碳减排成本转移给发展中国家。可以预见,未来欧盟CBAM的实施仍面临多方阻力。
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欧中贸易额达到8563亿欧元,同比增长22.8%,其中,欧盟自华进口额为6260亿欧元,同比增长32.1%。CBAM涉及行业中,中国有机化学品、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和铝2022年对欧盟出口额分别为349.9亿欧元、175.2亿欧元、57.1亿欧元、53.3亿欧元,共占中国对欧盟出口总额的10%左右。
从出口量看,2022年,中国钢铁和铝行业对欧盟的出口量分别为359.9万吨和95.2万吨,而水泥和化肥行业对欧盟的出口量较小。2022年,中国有机化学品和塑料及其制品行业对欧盟的出口量分别为349.9万吨和428.5万吨。
根据我国产品碳排放数据(包括电力、运输等)及2022年欧盟平均碳价81欧元/吨,估算2022年我国向欧盟出口产品所需缴纳的碳关税:塑料及其制品达27亿欧元,有机化学品达27.5亿欧元,钢铁产品达12.9亿欧元,铝产品达12亿欧元,化肥、水泥和氨出口额低,碳关税相对较少。
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称,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制造可能将面临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可能因此下滑21%。我国出口欧盟的石油石化产品数量较少,但总体金额不低,尤其是纳入征税范围的有机化学品和塑料及其制品所受影响较大。有机化学品和塑料及其制品等化工品所受影响较大。纳入征税范围的有机化学品和塑料及其制品,从单一品种看,我国出口欧盟数量均较少,但出口额较大。如果塑料制品对欧盟出口受限,反过来必然影响我国上游原料合成树脂需求,进而影响乙烯和炼油行业。
欧盟实施碳关税政策,将会造成全球石油石化产品贸易格局加速演变。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对欧盟出口化学品及相关产品较多。未来欧盟CBAM实施后,这些国家为避税可能转而加大对华出口,导致我国国内市场竞争加剧。
欧盟碳关税定了两种碳排放量抵扣情形,一是欧盟进口商可扣除进口产品在其生产国已经抵扣的碳排放额度,二是可参考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碳排放额度获得减免,然而,未来欧盟免费碳排放额度将逐步取消。根据欧盟碳关税的推进,允许发电厂、工业等高污染行业为其产生的碳排放购买许可。提供给企业的免费排放限额将在2026年逐步取消,到2034年结束免费排放配额。具体来看,到2026年,这些行业的免费配额将取消2.5%,2027年取消5%,2028年取消10%,2029年取消22.5%,2030年取消48.5%,2031年取消61%,2032年取消73.5%,2033年取消86%,2034年取消100%。
值得关注的是,欧盟碳关税落地,将引起其他发达经济体效仿,推出各自的碳关税政策。美国也是碳关税的积极践行者,一直努力建立美国碳边境调节机制。2022年6月初,美国推出《清洁竞争法案》,将建立碳边境调整机制作为贸易工具,激励外国生产商进行更深层次的脱碳,并保护美国企业。该法案覆盖25个行业,其中包括石油、天然气、化肥、钢铁等高碳排放行业。加拿大、英国和日本也在积极观望。日本于2020年底提出“绿色增长战略”,明确表示考虑与其他国家合作解决碳泄漏问题。2021年8月,加拿大开始对碳关税正式咨询公众意见。英国正在与欧盟就碳关税合作展开讨论,英国政府于今年3月底公布了一系列环境和能源安全政策,包括一项可能对碳密集型商品征收碳关税的问询。
随着碳排放问题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预计各国碳交易机制设计将趋同,各地区碳价水平和走势也将趋于一致,呈现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特征。2022年,我国碳市场年度成交均价为55.3元/吨,而欧盟平均碳价为81欧元(约合人民币617元)/吨,为我国碳价的11倍。预计2025~2030年,欧盟碳价还将上涨35%。据此推断,我国碳排放交易价格也将呈现较快上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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