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关税在国际贸易中的调节与导向作用,完善石化企业市场经营环境,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关税调整诉求建议工作的要求,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决定开展石油和化工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诉求的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税调整诉求包括税则税目调整、暂定进出口关税税率调整等。
二、申报单位应提供完整、真实的资料和数据,包括产品准确的中、英文名称,目前报关使用的产品HS税号,调整关税税目、税率的理由,产品物理和化学性质描述及进出口数量等有关技术指标和数据。具体填报格式详见附件。
三、填报要求
申请企业须如实填写相应附件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1日前报送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
四、联系方式
由春艳 010-84885711 13520182230
苏 彪 010-84885711 13681389883
邮箱:youcy@cpcif.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十六号楼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4年1月5日
附件:
4. 其他需要补充的事项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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