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单位联合编制的《化工园区智慧化评价导则》(以下简称《评价导则》)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评价导则》通过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帮助各化工园区对自身的信息化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进行客观评价,指导地方创建智慧化工示范园区,为国内化工园区的智慧化建设水平评价提供了更加科学、全面的量化指标体系,从而推进化工园区及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园区高质量发展。
《评价导则》提出了化工园区智慧化的评价组织和流程、评价体系和方法、评价结论和报告,并对评价体系各项指标的评价内容、评分细则进行了规定。评分标准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为固定分值,三级指标占对应二级指标固定权重。
一级指标主要包括规划与设计、园区企业、支撑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及资源、业务应用和运维管理六个方面,评价总分为100分。由一级指标扩展为二级指标17项,三级指标46项。三级指标评价明确了具体评估要求,评价组织依据评分标准并根据园区智慧化实际建设及使用情况,计算三级指标得分。评价综合得分为所有二级指标得分之和,二级指标得分为所对应三级指标得分之和。
由于化工园区地域分布、经济发展水平、园区内企业的不同,《评价导则》将其智慧化水平分为三个等级进行评价,自低向高分为初始级、提升级和智慧级三个等级。
综合得分达到80分以上可评价为智慧级,说明园区智慧化达到较高水平,其智慧化系统应用对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本质安全与绿色低碳发展具有明显提升效果,满足园区可持续性循环发展需求,具备行业引领及示范性。
综合得分在60分~80分可评价为提升级,说明园区智慧化建设基本满足园区自身管理需求,具备安全、环保、应急相关的实时数据采集和在线监测。智慧化系统能初步体现出对化工园区产业数字化转型,本质安全与绿色低碳发展的效果提升。
综合得分低于60分则说明园区智慧化建设尚处于初始级,需要根据评价报告分析进一步完善具体实施规划,开展相关筹备工作,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等。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园区委将结合《评价导则》指标体系要求和《智慧化工园区名录》评价工作的特点,更新完善智慧化工园区评审工作的评分细则和流程,以标准设置的指标项和评分细则对园区进行量化打分。同时,园区委将继续发挥园区管理实践者和技术专家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与技术指导作用,继续聚焦专家指导性意见和挖掘智慧园区建设亮点,切实起到典型引领作用,为全国化工园区的信息化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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