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作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补充,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 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拓展交易方式,鼓励绿色电力交易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绿色电力购买协议。
2. 推动跨省区优先发电计划中的绿色电力,通过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方式予以落实,扩大跨省区绿色电力供给,满足跨省区绿色电力消费需求。
3. 对绿色电力交易价格进行明确的规定,绿证价格应由双方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排放双控等因素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综合确定。
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以双边协商方式组织的绿色电力交易中,不对价格进行限价。
4. 绿证价格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力调电费等计算,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输配电线损电量部分对应的绿证归发电企业所有。
5. 对于绿色电力交易、省级交易规则、跨省交易等相关规定,建立灵活的合同调整机制,按月或更短周期开展合同转让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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