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为期18个月。
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涵盖广州、佛山、东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等地,辐射珠三角地区。此区域由沈海高速、汕湛高速、207国道、228国道和325国道组成交通大网络,构建氢能冷链物流网络,促进氢气就地消纳,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方案》从三个阶段实施,并从实施便利通行政策、优化财政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八条保障措施。
在项目实施的第一阶段,广佛地区将率先开展冷链城配示范运营,并建成投运茂石化储氢站撬装式加氢站,预计投入运营50辆4.5吨燃料电池冷藏车。到2024年底,预计将有500辆4.5吨和10辆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投入运营,初步形成广湛高速沿线与珠三角地区的氢能冷链物流网络。
2024年底前,投入运营500辆4.5吨和10辆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初步形成广湛高速沿线与珠三角地区氢能冷链物流网络。推动道滘东发油氢合建站(中石化道滘加氢站)、沙田综合能源服务站(东莞能源沙田加氢站)投入运营。
到2025年底前,将完成广湛高速梁金山服务站(对开)、中石化茂名高水加油站、中石化湛江铁芦加油站和源水加油站等油氢合建站建设,投入运营2000辆4.5吨和100辆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全面推进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
《方案》提出,将在广湛高速沿线启动首批加氢站建设,对广湛高速梁金山服务站(对开)、中石化茂名高水站、中石化湛江铁芦站和源水站等五个加油站和茂石化储氢站撬装式加氢站进行改造,建设电解水制加氢一体化站,满足广湛高速沿线首批燃料电池冷藏车加氢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广湛高速沿线统一加氢价格,示范期内销售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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