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 化工园区登录 专业委员会登录

Hi,欢迎来到 联系我们

Hi,欢迎来到 联系我们

行业资讯 公平贸易 合规动态 日本将聚氧化乙烯=烷基苯基醚列为第二类特定化学物质
日本将聚氧化乙烯=烷基苯基醚列为第二类特定化学物质
作者:国别贸易投资环境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4-07-12

2024年6月2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经济产业省(METI)和环境部(MOE)通知WTO,根据《化学物质生产和评估管理法》将聚氧化乙烯=烷基苯基醚(NPE)指定为第二类特定化学物质。

第二类特定化学物质是指内阁令(《化学物质评估和生产管理法》执行令等)规定的物质,被认为有对人类造成伤害或对人类生活环境中的动植物造成损害的风险,并且大量物质仍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存在于环境中,或者在不久的将来很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一指定需要符合几个监管要求:
  NPE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按照该法案第35条第1款和第6款的规定,通知拟生产或进口的NPE的计划数量。
  根据该法案第36条第1款,处理NPE和添加NPE的水基清洁剂必须符合技术指南中概述的措施。
  根据该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NPE和添加了NPE的水性清洁剂的容器和包装必须显示符合规定措施的标签。
  转载链接:http://www.tbtguide.com/c/mypt/gwxw/559795.jhtml

协会介绍 学会介绍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

协会介绍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电话:025-8799064 

会员服务部:86918841 

信息部: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学会介绍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电话: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86918841 

信息部: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主办单位: 技术支持:南京苏化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