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作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大部署,要求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建设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现代化的工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最重要的基础和核心。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必须大力提升工业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明确,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担当、树牢系统观念、发扬斗争精神,在强化科技创新、保障产业安全上持续用力,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体系升级上持续用力,在推动工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上持续用力,在深化改革开放、增添动力活力上持续用力,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精细化工是指生产精细化学品的工业,精细化学品是指具有特定应用功能,技术密集,商业性强,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化工产品。精细化工是综合性较强的技术密集型工业,是化学工业中的新兴领域,是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今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已成为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推动化学工业产业向高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高度重视精细化工行业的创新发展工作,2023年初,部署开展了《精细化工三年行动方案》的调研和编写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在广泛征求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关于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将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的精神,积极构建高效绿色安全融合的精细化工产业体系,推动科技的更高水平自立自强,维护精细化工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一是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有效供给
加快关键产品攻关。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需求,采用“揭榜挂帅”赛马机制等方式开展协同创新,提升高端聚烯烃、合成树脂与工程塑料、聚氨酯、氟硅材料及制品、特种橡胶、高性能纤维、高性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端染颜料、特种涂料、特种胶黏剂、专用助剂和油剂、新型催化剂、高端试剂等领域关键产品供给能力。引导精细化工企业与专用设备制造企业、软件开发企业实施供需结对攻关,开发微通道反应器、特种分离设备、专用机泵、阀门、控制系统等重要装备及零部件,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分析检测、结构表征用高端仪器和试剂,工艺参数在线检测、物性结构在线快速识别判定、全流程智能控制系统、故障诊断与预测性维护等过程控制软件,强化生产配套保障。
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推动涂料、染料、氟硅有机材料等具有比较优势行业实施“三品”行动,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与下游协同。聚焦新场景,研制新产品、制订新标准、开发新应用,提供定制化、功能化、专用化、系列化的产品和服务,由销售产品向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转型,开展品牌宣传周、行业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提升品牌美誉度。
推进传统产业延链强链行动。推动传统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是大力推进技术改造,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动态更新石化化工行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贯彻《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精细化工领域的设备更新改造工作。
新建项目满足环保绩效A级指标要求,鼓励精细化工企业对标行业标杆实施安全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推进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加快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或低风险替代,加快老旧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加强低泄漏设备推广应用,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引导燃煤锅炉、炉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实施安全环保智能化技术提升工程,推进连续硝化、连续加氢、连续(定向)氯化、连续氧化、连续氟化、连续酯化、新型烷基化、连续胺化(氨化)、连续重氮化、水解、微通道、分步结晶、真空精密精馏等连续化工艺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加快高效催化、生物催化、反应精馏、超重力、密闭化技术,有毒有害及高 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技术等研发与推广应用,推广立体仓库、导轨及人站式自动取料、红外识别无人叉车、色浆研磨自动控制、搅拌釜自动清洗、危险源监测预警、VOC在线监测等,鼓励工业操作系统、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在自动配方调整、柔性生产制造、供应链协同等方面的应用,基于大数据迭代完善工艺控制模型,提高精细化工企业的数字化水平。
三是聚焦重点产业链,促进上下游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下游融合发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大型石化化工企业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升级需要,加大高端产品关键技术攻关,通过战略合作、兼并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提升国际竞争力、产业链控制力。大力培育中小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发挥“链主”作用,将配套中小企业纳入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管理。培育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中小企业锚定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和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专业特色业务,巩固提升国内及全球市场地位。
面向迫切市场需求,注重应用场景牵引,加快发展水基(体)型等低 VOCs 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环保型水处理剂,绿色高效催化剂、溶助剂、改性剂/添加剂/表面活性剂等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提升产品档次,增加品种和牌号,拓展高端领域应用。
四是积极打造精细化工技术创新体系,强化技术有效供给
一是注重基础研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基础科学研究是精细化工创新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精细化工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瓶颈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探索新的化学反应机理、开发新的催化剂、研究新的合成方法等,是精细化工创新的重要方向。
二是布局建设创新平台。加强精细化工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发挥相关产业创新联盟作用,推动产学研用深入融合,促进上下游协同创新和生产应用示范引领。围绕精细化工低危化工艺、高效分离、纯化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布局一批中试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中试项目落地。制定化工中试装置建设管理规范,强化产业、应急、环保等政策协同,基于专业化评价进一步优化化工中试装置安评、环评工作,鼓励化工园区建设规范的中试车间、标准厂房,积极开展关键工序和新工艺中试,推动研发成果加快转化为生产力。促进上下游协同创新,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合相关企业、高校、院所等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以产业需求和技术迭代为牵引开展链式协同创新,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协同攻关、验证和应用,全面提升产业链基础能力。持续推进高压电缆绝缘及屏蔽材料、电子特气、微通道等先进技术及产品“一条龙”应用示范。
三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化工行业引人留人用人政策,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培养一批高水平技术、技能、管理人才。支持建设一批石化行业人才培养和安全提升公共 ,引导高校加强精细化工等领域学科建设,指导将化工作为主导产业的地区建立建强化工类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四是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资源,征集并梳理具有转移转化条件和需求的精细化工技术,通过校企对接会、技术推广会等平台,推动相关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精细化工产业早期科技创新。
五是优化产业布局
推动园区规范发展。加强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和认定管理,配备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要求的设施和力量,提高化工园区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发布实施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导则、智慧化评价导则,加快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化工园区、智慧化工园区。鼓励化工园区围绕主业特色,推进基础化工原料生产企业与精细化工企业联合布局,促进产业协同耦合、资源循环利用、能源梯次利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化区域产业转移合作,组织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对接等活动,引导地方科学谋划延伸精细化工产业链,推进打造细分领域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形成东中西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
六是开放合作,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科技进步是世界性、时代性课题,唯有开放合作才是正道。国际环境越复杂,我们越要敞开胸怀、打开大门,统筹开放和安全,在开放合作中实现自立自强。要深入践行国际科技合作倡议,拓宽政府和民间交流合作渠道,发挥共建“一带一路”等平台作用,通过与国际先进企业、科研机构进行合作与交流,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吸取经验教训、拓展国际市场等,从而推动我国精细化工产业的创新发展。
加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强化跨国企业在华重点领域投资服务,支持优势企业用好“一带一路”建设、RCEP全面生效等契机开展对外投资,提高全球要素资源统筹配置能力。
七是强化行业自律,改善发展环境
发挥协会等中介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重大决策咨询和智库支撑,完善重点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发挥好行业自律和智库作用。加强政策宣贯,向公众宣传行业及企业发展成果,组织有关专家、专业机构、公益组织等第三方力量为公众参与决策提供咨询指导,强化行业自律。实施责任关怀。鼓励企业建立完善HSE、ESG等管理体系,组织开展专栏宣传、公共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公众代表等实地考察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积极应对化学品管理政策标准调整影响。密切跟踪研判化学品管理政策标准、有关国际公约、部分国家和地区管理规则等调整对我精细化工产业影响,参与“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等化学品管理制度制修订,制定实施绿色可持续化学相关标准,引导企业跟踪关注并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有效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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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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