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与镇海炼化等共同投资一体化项目立项的公告。
公告显示,8月7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镇海炼化等共同投资一体化项目立项的议案》,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高分子”)与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炼化”)、宁波市中浦石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浦石化”)拟共同签署《合资意向书》,各方有意立项并论证开展高分子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股权比例拟定万马高分子、镇海炼化及宁波中浦石化各占55%、40%、5%, 旨在发挥各方的技术优势与市场优势,做强做大新材料业务。
1. 合作方式
1.1. 各方拟通过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推动一体化合作项目的实施和运营,合资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共同努力向当地政府申请实施一体化合作项目所需用地。
1.2. 甲方、乙方和丙方在合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为55%:40%:5%。
1.3.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一体化合作项目总投资额的 30%,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同步实缴出资。
2. 合资范围
一体化合作项目范围包括:30万吨/年化学交联电缆料、40万吨/年硅烷交联 电缆料及原料仓库/包装等相关配套设施。甲方承诺优先保证合资公司产能投资和发挥利用,未来新建中低压交联聚烯烃电缆料一体化项目优先通过合资公司开展。
未来,各方可就40万吨/年FDPE装置、30万吨/年PP装置纳入合资公司合作探讨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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