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起,南京将对全市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试行动态积分制管理。从事故情况、行政处罚、依法履职、 贯彻、培训考试、正向激励等6个方面107项指标,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进行量化评价。初值100分,除正向激励部分外,其他实行扣分制。
对不同得分分值区间的企业,南京市将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级分类管理,其中,累计分值低于60分且情形严重的,监管部门将视情采取媒体公开曝光,约谈主要负责人,纳入南京市生产安全“黑名单”甚至提请取消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资质等措施。通过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纳入积分管理的企业分AB两种类型,其中A类包括危化品生产企业、领取使用许可证企业、一般化工企业和带储存经营企业,B类包括不带储存经营企业。每年,应急管理部门通过执行执法计划和各类检查督查对辖区内A类企业实施全覆盖;通过执行执法计划、各类检查督查和网格化巡查,原则上对辖区内B类企业实施全覆盖,根据各类检查督查情况进行评分和积分更新。
除了应急管理部门打分,南京市创新纳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三部门打分指标,形成多维度评价体系和联合惩戒依据,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每季度评分,一年为一个周期
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依据积分管理办法每季度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评分和积分更新。积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年1月1日自动恢复100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一个积分周期内依法依规发生变更的,本周期内积分延续。
这些情况积分不恢复,自动转入下一个周期:1.危险化学品企业在一个积分周期内未按照相关监管部门限期整改要求落实隐患整改并复查合格的;2.危险化学品企业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分值低于60分(不含60分)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3.企业在一个积分周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针对不同分值区间的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一)对于累计积分为79至70分的,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实施警示约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加强培训。
(二)对于累计积分为69至60分的,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适时开展深度检查和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实施警示约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加强培训。(三)对于累计积分为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视情开展深度检查和多部门联合执法,由多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向社会信用公示。实施警示约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加强培训。对情节严重的,可向企业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和全社会进行通报,作为纳入南京市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生产安全“黑名单”依据之一。视情建议上级部门取消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资质。我市还结合了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制定了相关的积分项目,并对不同类型扣分项目提出了具体的管控措施。(四)连续两次年度积分在30分(不含30分)以下的,视为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不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建议企业更换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连续三次年度积分在30分(不含30分)以下的,视为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建议当地政府实施关闭退出。
同时,南京市依托“181”信息化平台,建立了南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积分管理系统,关联企业安全信用脸谱,实现“全程线上评分,实时掌上查分”,确保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随时查见本人的积分值,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建立数字化动态管理机制,实现“积分可视化、扣分可溯源、整改可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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