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数据表明:化工检修过程,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88%,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化工人!请不要让家人担心,踏踏实实出门,安安全全回家!下面这6项检修作业中的安全措施,一定要牢记!
NO1:腐蚀性介质检修作业
作业风险:
泄漏的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可能会对作业人员的肢体、衣物、工具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坏,并对环境造成污染。
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必须联系工艺人员把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排净、置换、冲洗,分析合格,办理《作业许可证》。
2.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
3.低洼处检修,场地内不得有积聚的腐蚀性液体,以防作业时滑倒伤人。
4.腐蚀性液体的作业面应低于腿部,否则应联系相关人员搭设脚手架,以防残留液体淋伤身体、衣物、但不得以铁桶等临时支撑。
5.作业时,根据具体情况戴橡胶手套、防护面罩,穿胶鞋等相应的特殊劳保用品。
6.拆卸时,可用清水冲洗连接面,以减少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的侵蚀作用。
7.接触到腐蚀性介质的肢体、衣物、工具等应及时清洗;若有不适,应及时治疗。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NO2:转动设备检修作业
作业风险:
转动设备检修时,误操作电、汽源产生误转动,会危及检修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设备(或备件)较大(重)时,安全措施不当,可发生机械伤害。
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必须联系工艺人员将系统进行有效隔离,把动火检修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排净、冲洗、置换,分析合理,办理《作业许可证》。
2.在修理带电(汽)设备时,要同有关人员和班组联系,切断电(汽)源,并在开关箱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作业项目负责人应落实该项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及审批;对于危险性特大的作业,应与作业区域安全负责人一起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4.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在作业前和作业中均要认真执行。
5.拆卸的零、部件要分区摆放,善加保护,重要部位或部件要派专人值班看守。
6.在使用风动、电动、液压等工具作业时,要按《安全操作使用说明书》规范操作,安全施工。
7.设备(或备件)较大(重),需要多工种协同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令行禁止。
8.加强油品类物质管理,所有废油应倒入回收桶内。
9.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NO3:高处检修作业
作业风险:
作业位置高于正常工作位置,容易发生人和物的坠落,产生事故。
安全措施:
1.作业项目负责人安排办理《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按作业高度分级审批;作业所在的生产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
2.作业项目负责人应检查、落实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梯子、吊篮)、安全带、绳等用具是否安全,安排作业现场监护人;工作需要时,应设置警戒线。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
使用安全带工作时,按照《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使用梯子工作时,按照《梯子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使用脚手架工作时,按照《脚手架 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在吊篮或吊架内作业时,参照《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高处作业时不应上、下同时垂直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同时垂直作业时,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设置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5.避免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负责人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出安全措施,并保证充足的灯光照明。
6.遇有6级以上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而影响视觉和听觉的条件下或对人身安全无保证时,不允许进行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过程中:
全监护人要经常与高处作业人员联络,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职守;
当生产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高处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
当作业条件或作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NO4:动火检修作业
作业风险:
加热、熔渣散落、火花飞溅可能造成人员烫伤、火灾、 爆炸事故,弧光辐射、触电等,也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联系工艺人员将系统有效隔离,把动火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介质排净、冲洗、置换。
2.分析合格后,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
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
动火作业过程中,如间断半小时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人员随身携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清楚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
4.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在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可燃物质,设置警戒线,悬挂明显标示,不得擅自扩大动火范围。
5.动火作业应设监护人,备有灭火器;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动火现场。在甲类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项目负责人要按规定提前通知专业消防人员到现场协助监护。
6.进行电焊作业时,要检查接头、线路完好,防止漏电产生事故。
7.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的距离应保持在5m以上,2气瓶与动火点距离应保持在10m以上,检查气管完好。
8.高处焊接、切割作业时,需安放接火盆,防止火花溅落;同时,要清除下方所有的可燃物,地沟、阴井、电缆等要加以遮盖。
9.可燃气体带压不置换动火时,要有作业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同时,设备内压力不得小于0.98kpa,不得超过1.5691mpa,以保证不会形成负压;设备内氧含量不得超过0.5%。否则,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10.作业人员离开动火现场时,应及时切断施工使用的电源和熄灭遗留下来的火源,不留任何隐患。
11.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NO5:密闭空间检修作业
作业风险:
密闭空间内存在有缺氧、高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等隐患,安全措施不到位,易发生燃烧、爆炸,可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安全措施:
1.联系工艺人员切断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加挂警示牌;有效隔离与有限空间或容器相连的所有设备、管线。
2.密闭空间经排放、隔离(加盲板)、清洗、置换、通风,取样分析合格后,作业人员办理《作业许可证》、《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
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
3.作业前,准备好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安全带、安全绳、长管面具、不超过 24V的安全电压照明、防触电(漏电)保护器以及配备通讯工具。
4.监护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选择好安全监护人员的位置;监护过程中,要经常联络,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中断作业,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必须注意自身保护。
5.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第一次进入密闭空间,必须佩戴好防毒面具(长管或空气呼吸器),必须系安全带和安全绳;
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
密闭空间作业人员实行轮班制,按时换班,及时撤至外面休息。
6.密闭空间移去盖板后,必须设置路障、围栏、照明灯等,以免发生事故。
7.进人密闭空间作业,必须在线分析,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撤离。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NO6:电气检修作业
作业风险:
电气检修作业时可能发生电击危险、电弧危害或因线路短路产生火花造成事故等,使人体遭受电击、电弧引起烧伤、电弧引起爆炸冲击受伤等伤害。
此外,电气事故还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以及造成装置停电等危险。
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联系运行人员切断与设备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在开关箱上或总闸上挂上醒目的“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志牌。
2.所有在带电设备上或其近旁工作的均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执行《许可证管理程序》。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符合“变电所工作时个人防护器材要求”),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运行人员签署的意见。
4.电气作业只能由持证合格人员完成,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进行,其中1人进行监护。
5.电气监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有资格切断设备的电源,并启动报警信号;作业时防止无关人员进人有危险的区域;不得进行其他的工作任务。
6.在维护检修和故障处理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调整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定值。
7.电弧危害的分析和预防,对于能量大于 5.016J/m2的设备,必须进行电弧危害分析,以确保安全有效地工作。
8.对于维修中易产生静电的过程或系统,应该进行静电危害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和程序,以预防静电危害。
9.金属梯子、椅、凳等均不能在电气作业场合下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