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
号 | 制发日期 | 2021-07-02 |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下称《指导意见》),现就《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企业培育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领航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优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企业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实施主体,其中优质企业是领头雁、排头兵。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不仅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优质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总体上企业发展质量、影响能力等都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例如,2020年,我国世界500强企业(含香港和台湾地区)达133家,位居全球第一,但平均营业收入、利润仅为美国入榜企业的81%、60.3%。世界500强品牌数量全球第四,落后于美国、法国和日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制造业优质企业,引领带动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在广泛征求不同类型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地方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形成《指导意见》。
二、如何准确把握培育发展优质企业的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培育发展优质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质量和效益,坚持培优企业与发展产业相结合,健全优质企业培育体系、完善支持政策、优化对企服务,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优质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着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制造强国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指导意见》在落实上述要求、制订具体举措时,主要统筹了4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精准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创新驱动、质效为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技术、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是梯度培育、强化支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分级分类发现和培育一批制造业优质企业。针对制约优质企业发展的突出瓶颈问题,精准施策、强化服务。
四是示范引领、全面提升。发挥优质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各类企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整体提升。
三、如何理解“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
企业不分大小,只要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在制造业基础和产业链中发挥独特作用,都是制造业优质企业。根据企业在产业分工中的位置和规模,《指导意见》提出树立产业链领航、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三类典型标杆。产业链领航企业综合实力强,在国内外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强话语权、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单项冠军企业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小巨人”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在各自产品领域逐渐形成优势和规模,能够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优秀代表。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这三类标杆企业培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2016年和2018年先后启动开展了单项冠军和“小巨人”培育遴选工作,2019年推动了领航企业培育工作,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和对企服务力度。截止目前,已先后培育遴选出五批共596家单项冠军和两批共1832家“小巨人”。这其中,有14家“小巨人”快速成长为单项冠军,一些单项冠军稳步发展也逐步具备产业链领航企业的实力,培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指导意见》提出构建梯度培育格局,促进各类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带动提升。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发展成为“小巨人”企业。支持“小巨人”企业和各类企业持续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巩固和提升全球市场地位,发展壮大成为单项冠军企业。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单项冠军企业和大企业集团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引领整合能力,发展成为产业链领航企业,引领带动产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梯度培育格局基本形成,发展形成万家“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一批产业链领航企业。
四、《指导意见》提出哪些培育发展举措?
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演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各类企业发展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如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存在风险、企业发展韧性有待增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水平不够,尚未形成有效的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格局;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专业化人才存在较大缺口等。针对上述问题,《指导意见》从支持企业自身做强做优做大方面提出了六项任务举措,从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方面提出了两项保障举措,对企业培育发展予以支持。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方面,一是加强国家科技创新资源对企业的支持和开放,引导企业更深更广参与到相关项目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引导企业广泛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凝聚政府、企业合力,共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三是把握发展方向,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四是搭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平台,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在协作中共同提升。五是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塑造企业文化,弘扬企业家精神、工程师精神和工匠精神,通过文化建设不断增强自身软实力。六是鼓励企业加强对外开放合作,充分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支撑企业开放发展。需要强调的是,《指导意见》注重发挥优质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特别是在自主创新、强链补链、融通发展等方面,提出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鼓励领航企业对上下游开放资源开展供应链配套对接等措施。
在保障与服务方面,一是加强金融、财政和人才支持。金融方面,通过引导基金、上市、产融合作等多举措强化支持;财政方面,统筹用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等各类资金;人才方面,着力支持企业高端人才引进和各类人才的培育。二是加强精准服务。分级构建优质企业培育库,从高效对接、专业化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服务企业发展。此外, 鼓励各地发挥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研究制定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支持政策措施。
五、如何推动《指导意见》落实?
下一步,围绕《指导意见》落实,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组织宣贯培训和经验交流。面向地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典型企业等,详细解读和宣贯《指导意见》内容。组织开展优质企业培育地方试点,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二是建立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点任务分工,着力推动工作落实。与各地做好衔接,推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产业联盟以及行业专家等研究建立推进机制,组织相关活动,及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做好标杆选树。分类制定完善领航企业、单项冠军、“小巨人”三类企业遴选标准,优化遴选流程,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的梯度培育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动态优化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