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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苏工信融合〔2021〕214号 | 制发日期 | 2021-05-18 |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87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紧紧围绕试点示范内容,突出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组织推荐一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应用典型项目。
各地推荐的申报主体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苏南地区每市不超过10项,苏中苏北地区每市不超过6项,昆山不超过3项,泰兴、沭阳每地1项。中央企业可直接报送工信部,不在推荐范围之内。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且不占上述推荐名额。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受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企业不予推荐。
届时,我厅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筛选、推荐上报。获得部级示范的项目,在申请国家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时将予以优先。
请各地于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18:00前,将推荐意见函(含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项目申报书(一式叁份)和电子版(汇总后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不需要刻录光盘)报送至厅两化融合推进处。
联系电话:025-69652717
电子信箱:qyxxhc@163.com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楼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8日
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87号).ra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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