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
号 | 国科办区[2021]108号 | 制发日期 | 2021-09-10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同金融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加快推动一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科技部、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共同开展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题债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围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等,加强对重点科技创新地区、重点科技创新项目的金融供给,通过共同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题债等工作,加强融资需求对接,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建立中央地方联动、多政策协同、多元化投入的推进机制,力争通过发行专题债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融资100亿元以上。
二、重点支持方向
1.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以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为目标,发行专题债用于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推动一批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加快转化落地,带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加快实现科技惠及民生,形成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2.“百城百园”行动。以支撑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为目标,发行专题债用于支持“百城百园”行动的100个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市)和100个国家高新区,以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级、省级科技园区建设发展,加快推动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地方落地转化,引导地方走差异化的创新发展之路,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增长极。
3.国家重大能力平台建设。以支撑国家重大能力平台建设为目标,发行专题债用于支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基地,以及大学科技园、专业化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打造核心技术攻关策源地、重大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地、中小企业培育孵化地,推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整体提升。
4.创新联合体建设。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发行专题债用于支持创新联合体有关企业及科技领军企业,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构建以企业为中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围绕企业创新开展科研活动、企业为主导推动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提升创新型领军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带动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
三、深化政银合作,加强组织保障
1.科技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建立部行工作会商制度,积极开展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工作。双方按照“政府引导、开发性金融支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强政策和资源的互动协同,共同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题债的组织实施,打造品牌、做好示范,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规模化应用项目进行滚动支持。
2.科技部发挥政策制定和组织协调优势,用好各类科技计划和创新政策,加强融资支持保障工作。加强与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做好重点支持项目的培育、遴选、评估和推荐,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发挥科技对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作用。
3.国家开发银行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根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总体部署,指导各分行与省级科技部门做好项目融资对接,对科技部和各地推荐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规模化应用项目,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和融资需求,统筹安排融资方式和融资总量,用好专题债募集资金,精准有效服务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规模化项目。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规模化应用项目的统筹协调,做好与当地开发银行分行的项目推荐和沟通对接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政策合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等政策支持。
2.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要与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对接科技部和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加强金融产品研究。同时密切沟通,加强合作,及时与科技部门共享企业和项目融资进展情况。
3.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按季度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科技部、国家开发银行总行。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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