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号 | 苏工信中小〔2021〕452号 | 制发日期 | 2021-09-23 |
各设区市、县(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广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水平,推进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根据《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2021年度中小企业量质提升工作方案》,现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入库条件
围绕全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聚焦各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势成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四新”类企业,组织推荐更多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纳入培育库(具体入库参考标准条件见附件1,仅供各地参考,各地可自行调整),做到应入尽入、能入则入。往年已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都需申报入库(数据更新)。
二、申报审核管理
(一)网上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企业可通过 “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https://www.smejs.cn/qqindex.aspx),点击 “入库申请”后按要求和流程逐步填报(具体要求登录平台后参阅相关说明)。新入库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待审核通过后进行入库申报;在库企业需用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更新数据(因系统新增了需填报数据项,请各地务必通知并指导此前已入库的企业进行数据更新操作)。
(二)审核确认。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并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入库申报和数据更新(具体目标数量见附件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在“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 管理子系统”对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三)动态管理。各地各级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入库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不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咨询交流、实地走访调研等,积极调度资源、提供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省工信厅将加强对入库企业运行态势的研判分析,实行企业运行监测和动态管理(通知另发),定期汇总发布有关分析报告。原则上每年对入库企业名单集中审核调整一次。
三、有关要求
(一)组织企业申报入库是培育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前提工作,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和认定都将从入库企业中遴选推荐。
(二)各地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好当地企业入库。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务必认真、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对企业申报材料要做到及时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数据准确可靠。
(三)入库申报系统初定于9月20日正式开放(最终以平台确定的时间为准)。申报企业进行入库填报(数据更新)后,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须于10月10日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工作联系人: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王金凤,联系电话:025-83780780
技术支持:孟林华,联系电话:025-52686656,13776417911
省工信厅:025-69652765,69652751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17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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